校 团 委 研 究 室 制 度
凡取得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籍的本、专科生,均可成为团委研究室成员
主席团制度
一、主席团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组成,制定研究室近期工作安排计划及确定工作开展方向,并负责分配工作。
主席团本着公正、公开的原则,统一负责研究室各项活动的策划运行。
主席团定期组织内部会议,总结前段工作及商讨今后工作;每次会议必须有明确的主题,对会议所需解决的问题形成统一决议,并将有关决议提交有关部门执行;每次会议均由秘书处负责考勤、记录并妥善保存。
成立监督小组,并由其成员对主席团进行监督,若对主席团的决策有异议,可不经过主席团直接 向 老师反映。
研究室的工作实行制度化、规范化,对于任何决策、奖惩措施都需交由主席团批准。
主席团成员对待工作必须积极认真负责,戒骄戒躁,高质高效的完成工作。
组织和协调研究室成员的工作,组织和开展各类活动,活跃研究室气氛,加强成员间的联系。
研究室成员制度
愿为广大同学服务,学有余力,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具有热情,具备调查、写作及分析能力。
必须服从部门负责同学的领导,严格执行部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
研究室每次会议或活动全体成员必须按要求参加,有事请假,无故不到三次者,作书面检讨,无故不到五次者,视为自动退出研究室。
各部部长负责安排值班,具体详细事宜见《工作条例》第一项。
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出色完成者,经主席团商讨后在学年评优时优先考虑给予适当学分奖励或予以适当的物质奖励;不按时完成工作者或态度不端正者,相应部门负责人酌情给予批评。
学期末对各部工作进行评比,各部部长对本部工作及本部成员进行总结,评定。
工作期满一学年,若本人自愿留下继续工作,可向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部门主要负责人报请主席团批准并上交秘书处备案后可留用。
研究室成员若想退出研究室需向本部门负责人做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报请主席团批准,并由指导老师,主任签字后方可退出。
考勤及奖惩制度
团委研究室采用量化考核管理,范围为全体研究室成员。
凡参加会议无故迟到两次,作会议缺旷一次,值班无故缺旷做会议缺旷记录(均未向本部部长作书面请假,会议缺旷计两次者,给予“批评教育”,缺旷计四次者,给予“警告”),平时工作不积极,不能按时完成所分配的任务者,由本部负责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如不改正者,各部部长将本人情况作书面材料报送主席团,由主席团研究决定。
具体惩罚制度为:
批评教育(各部)
内部警告(主席团)
内部严重警告(主席团)
开除(主席团)
学期末由主席团、秘书处对各部各人工作进行总评,总评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对总评优秀者给予适当奖励。
以上考勤及奖惩结果均由秘书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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