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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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是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的归口管理和服务部门,全面负责学校的外事工作。港澳台办公室是处理与港、澳、台地区学术交流与合作事务的专门机构。
国际交流合作处设立于1981年7月,其前身是外事办公室(处级),1999年10月更名为外事处,随着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的进一步发展,2006年4月更名为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交流合作处下设国际交流科(原外事科)和专家与留学生管理科(原综合科)。
主要职责范围是:
-负责学校外事规章制度的制定,编制学校外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建立和发展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与外国高等院校、教育和科研机构和相关学术组织的联系与合作;
-负责来自世界各国的长、短期专家、学者来校交流的联络和实施;
-协调聘请国际知名学者担任学校名誉教授和兼职教授的相关事宜;
-负责外籍教师的聘请、使用和管理;
-留学生的招收与管理工作;申报、实施并管理各类出国(境)培训和进修项目;
-负责本校师生出国访问、讲学、合作研究、攻读学位、参加国际会议及其他长、短期出国(境)事务的手续办理;
-国际学术会议的申报和组织协调工作;
-处理校内师生员工长、短期出国(境)事务;
-负责学校与港澳台地区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